| 农药登记证号:PD20260353 |
| 登记证持有人:蚌埠格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苄嘧·丙草胺 |
| 剂型:可分散油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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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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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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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5.5%
丙草胺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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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40-6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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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直播后2—5天内出苗前,稗草萌芽至立针期均匀土壤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30—45公斤/亩。2.施药前排干田水,施药时保持田间湿润,田沟内要有浅水,施药后保持田间湿润状态至少3天,之后恢复正常管理。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之内有降雨,请勿使用。注意保证整地质量与栽培管理,避免田间积水造成药害。4.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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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苄嘧磺隆和丙草胺的混配制剂,能干扰杂草体内氨基酸、蛋白质的合成,是一种选择性的水稻直播田除草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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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未用完的液体就保存在原包装内,盖紧瓶盖,并远离儿童、饮料和食物。2.喷雾器使用后彻底清洗干净。如有其他疑问,请咨询当地植保部门或生产厂家。3.本品对眼睛和皮肤具有刺激作用。 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眼睛、皮肤接触。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4.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不可使用最外围桑树上的叶片饲喂家蚕。6.禁止在捕食性天敌和寄生性天敌放飞区域施用本产品。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若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误 食:严禁引吐,应先立即用清水漱口,再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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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616克/升(苄嘧磺隆62克/升,丙草胺554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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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6-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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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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