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802 |
| 登记证持有人:河南省焦作华生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阿维·乙螨唑 |
| 剂型: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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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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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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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2%
乙螨唑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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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红蜘蛛 |
5000—10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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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柑橘树红蜘蛛若螨盛发期喷雾施药1次,喷雾应均匀。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在柑橘树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4.大风天或预计2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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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阿维菌素和乙螨唑复配而成的杀虫剂,作用机理是干扰害螨神经的生理活动,抑制螨卵的胚胎形成,及从幼螨到成螨的蜕皮过程来杀死害虫。二者混用具有触杀、胃毒、渗透的特点,用于防治柑橘树红蜘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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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不可与石硫合剂混用。3.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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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阿维菌素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乙螨唑一般无中毒症状。急救措施: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不慎接触皮肤: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溅入眼睛: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必要时请医生诊治。误服后如判断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应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 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并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诊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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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123克/升(阿维菌素20克/升;乙螨唑103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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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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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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