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774 |
| 登记证持有人:安徽弘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乙烯利 |
| 剂型:可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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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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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烯利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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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催熟 |
600-9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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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棉铃自然开裂约达到70%时,兑水30—40公斤/亩,均匀喷雾1次。2.大风天或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适宜于干燥气候条件使用,遇雨要补充施药。4.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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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乙烯利是促进成熟和衰老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它可经由植物的茎、叶、花、果吸收,然后传导到植物的细胞中,释放出乙烯,能起内源激素乙烯所起的生理功能。在棉花上使用,可加速棉铃吐絮,提高霜前花产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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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勿与碱性农药混用,遇碱性物质迅速分解。2.本品属强酸物质,腐蚀性较强,用毕应用清水充分清洗喷雾器械。4.本品对皮肤、眼睛有腐蚀性,施药时应做好防护,如佩戴护目镜或面罩、戴防护口罩或自吸式防毒面具、穿连体式防护服、穿长靴及戴橡胶手套等,避免皮肤、眼睛、黏膜等接触药液;施药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的皮肤并更换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107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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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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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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