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759 |
| 登记证持有人:先正达南通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精草铵膦铵盐 |
| 剂型:可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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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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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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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100一1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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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按照推荐制剂用药量,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期茎叶喷雾施药,推荐兑水量20—30公斤/亩,喷雾应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4.使用时需均匀全面喷雾,喷湿喷透,施药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以免药害发生。具体施用时,需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5.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提高除草效果。刚施药后的区域防止人畜进入。6.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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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精草铵膦属于次膦酸类除草剂,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具有触杀作用和部分内吸作用。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积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抑制,达到除草目的。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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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精草铵膦为HRAC第10组,次膦酸类除草剂,作用机理为谷氨酰胺合成酶(GS)抑制剂。为防止和延缓可能的抗性产生,在防治相同靶标杂草时,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的除草剂轮换使用或混用。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 |
中毒急救措施: 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拨打中毒急救热线咨询,并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并对症治疗。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携带产品标签寻求医生诊治。被污染的衣物再次使用前需同普通衣服分开彻底清洗。3.眼睛溅药:立即用清水冲洗至眼睛和眼睑至少15至20分钟,如果戴有隐形眼镜,将其摘掉后再继续冲洗15—20分钟,然后尽快寻求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立即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误服2小时内,且口服剂量为致死剂量,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如果病人可以吞咽,可以给病人喝水,避免患者脱水。注意:如果患者无意识,不要给患者喂食任何食物和水。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中毒时,请拨打中国疾控中心中毒控制中心咨询热线:400-650-5726。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220克/升。精草铵膦铵盐21.9%,241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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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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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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