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739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万豪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2甲4氯钠 |
| 剂型:可溶粉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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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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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甲4氯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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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冬小麦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100-150克/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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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冬小麦越冬返青后至拔节前,一年生阔叶杂草3—5叶期,每亩兑水30—40公斤,均匀茎叶喷雾。2.推荐剂量下使用对小麦及后茬作物安全。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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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苯氧羧酸类选择性激素型内吸性除草剂。用于防治小麦田柳叶刺蓼、酸模叶蓼、藜、反枝苋、苍耳、问荆、荠菜、田旋花、苣荬菜、苘麻、马齿苋、大巢菜、牛繁缕、地肤、豚草等一年生阔叶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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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剂对棉花、马铃薯、油菜、豆类、瓜类、果树等阔叶作物敏感,施药时要防止雾滴飘移到这些作物上。2.本品的除草效果受温度的影响较大,气温在25℃左右除草效果显著,阴天和气温低时药效差。气温大于28℃,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风速大于每秒4米时应停止施药。3.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佩戴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应及时清洗皮肤及所穿衣物。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6.避免孕妇和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2甲4氯钠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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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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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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