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736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万豪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丙噁·丁草胺 |
| 剂型:水乳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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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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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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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草胺30%
丙炔噁草酮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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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110-12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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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移栽前,兑水30—40公斤/亩,采用土壤喷雾施药一次。2. 施药后至移栽后7天内只灌不排,保持3—5厘米水层,勿使水层淹没稻苗心叶,之后进行正常田间管理。3.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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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是由除草机理不同的两种除草剂丙炔噁草酮和丁草胺复配而成的水田芽前期除草剂。施用后其有效成分可在水面沉入土壤表层,形成封闭药膜,从而将靶标杂草消灭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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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详细阅读产品标签,严格按标签推荐的剂量和方法施用。2.移栽时勿将稻苗淹没在施用本剂的稻田水中,以免产生药害。3.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施用时应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时不得饮食、吸烟、饮水等;施药后应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1.眼睛溅药: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2.误服:则应立即催吐,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3.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畅通,请医生诊治。5.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6.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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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350克/升(丙炔噁草酮50克/升,丁草胺30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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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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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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