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688 |
| 登记证持有人:武汉武隆农药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双草醚 |
| 剂型:可分散油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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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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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双草醚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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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田(直播) |
一年生杂草 |
9—15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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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水稻3—5叶期,杂草2—4叶期施药,兑水30—40公斤/亩,茎叶喷雾处理。2.施药前排水,使杂草茎叶2/3以上露出水面,施药后24—48h回水,保持3—5cm水层5—7天,注意避免淹没水稻秧苗心叶,之后正常田间管理。3.大风天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每季最多施药1次,尽量避免过早或过晚施药。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施用,不得超范围使用,粳稻上慎用,叶龄不要过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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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双草醚属于苯甲酸类除草剂,是高活性的乙酰乳酸合成酶(ALS)抑制剂,本品施药后能很快被杂草的茎叶吸收,并传导至整个植株,抑制植物分生组织生长,从而杀死杂草。本品用于防治水稻田(直播)一年生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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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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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为194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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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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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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