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666 |
| 登记证持有人:广西瑞施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草铵膦 |
| 剂型:可溶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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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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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铵膦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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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80-120克/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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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杂草生长旺盛时期施药,对杂草茎叶进行均匀喷雾施药1次,兑水量30—50公斤/亩。2.大风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使用注意避免飘移药害。 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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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内吸兼触杀型非选择性除草剂。应于杂草生长旺盛期喷雾施药,可使生长过程中的杂草茎叶枯死,药液接触土壤后快速分解,无土壤活性。防治非耕地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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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到本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3.喷雾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在杂草上,勿使药液飘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4.药剂进入土壤后即失去活性,因此本品对后茬作物不会产生影响。5.施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对药效有影响,应选择晴天施药,施药后3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冲洗时间不小于15分钟。2.眼睛溅入:用大量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及时就医。3.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4.误服,应立即催吐,并携带标签及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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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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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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