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665 |
| 登记证持有人:广西瑞施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草甘膦铵盐 |
| 剂型:可溶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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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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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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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非耕地 |
杂草 |
90—160克/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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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一年生杂草生长旺期,对杂草均匀茎叶喷雾施药,兑水量20—40公斤/亩。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或预计6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地等农林区域使用。5.施药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喷雾时需定向均匀全面喷在杂草上,勿使药液飘移或接触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7.施药后4小时内遇大雨,对药效有影响,应选择晴天施药,施药后5天内请勿割草、放牧和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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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草甘膦铵盐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抑制植物体内的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本品用于防除非耕地一年生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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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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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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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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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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