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606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肟菌·戊唑醇 |
| 剂型: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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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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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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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戊唑醇20%
肟菌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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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赤霉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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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防治水稻稻瘟病时,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水稻破口期前开始喷雾施药,可施药2次,间隔7—10天,兑水量40—50公斤/亩。2.防治小麦赤霉病在小麦扬花后不能使用,仅允许在扬花前或扬花初期使用,避免扬花后使用本品增加毒素污染的风险,兑水量40—50公斤/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在水稻和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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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肟菌酯和三唑类杀菌剂戊唑醇复配而成,有内吸性,既具有保护作用又具有治疗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小麦赤霉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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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有眼睛刺激性, 使用时注意个人防护,施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进食,施药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菌剂交替使用,延缓抗药性的产生。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330克/升(肟菌酯110克/升,戊唑醇22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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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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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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