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600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恒利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噻呋·嘧菌酯 |
| 剂型:悬浮剂 |
|
毒性及其标识:
|
| 总有效成分含量:40%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32%
噻呋酰胺8%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纹枯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开始施药,连续施药2次,每次间隔7—10天,用水量40—60公斤/亩。2.使用前需充分摇匀,叶片正反面均匀喷雾。3.大风天或预计药后1小时内降雨,或在极端温湿度条件下及作物长势很弱时,请勿使用本品。4.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21天。
|
产品性能:
本品由噻唑酰胺类杀菌剂和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杀菌剂复配而成,具有内吸传导性。可治疗水稻纹枯病。
|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帽子、防护手套、口罩等,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避免眼睛、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产生。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456克/升(噻呋酰胺91克/升,嘧菌酯365克/升)。 |
|
核准日期:
2025-12-09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