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542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吡虫啉·咯菌腈·苯醚甲环唑 |
| 剂型:种子处理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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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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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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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苯醚甲环唑2%
咯菌腈1%
吡虫啉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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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纹枯病 |
600—8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小麦 |
蚜虫 |
600—8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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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种子包衣方法:按照播种量,量取推荐用量的药剂,加入适量水稀释并搅拌成均匀药浆(药浆种子比为1:50-100),将种子与药浆充分搅拌,晾干后即可播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若包衣后的种子需要贮藏,应充分晾干,使含水量在安全范围内,并存放于干燥处,避免受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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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吡虫啉、咯菌腈、苯醚甲环唑三元复配的杀虫、杀菌种衣剂,用于种子包衣处理,可用于防治小麦纹枯病及小麦蚜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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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仅限种子处理。2.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口罩、穿长袖衣、长裤、靴子等,不可饮食、吸烟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3.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作他用。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5.未用完的制剂应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感觉不适,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立即就医;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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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264.5克/升(苯醚甲环唑23克/升,吡虫啉230克/升,咯菌腈11.5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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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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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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