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540 |
| 登记证持有人: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咯菌腈·噻虫胺·噻呋 |
| 剂型:种子处理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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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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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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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0.7%
噻呋酰胺1.3%
噻虫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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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花生 |
白绢病 |
530—58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花生 |
蚜虫 |
530—58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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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花生播种前药剂用量按一定比例加水调成药液,然后将药液与种子充分搅拌,使药液均匀粘在种子上,摊晾后播种。2.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完。3.本品对鸟类有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4.播种后应立即覆土,严禁畜禽进入。5.开启时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撒漏或者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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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咯菌腈为信号传导中的蛋白激酶细胞分裂抑制剂;噻呋酰胺是琥珀酸酯脱氢酶抑制剂,具有内吸传导性和长持效性。噻虫胺是乙酰胆碱受体激动剂,作用于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具有根内吸活性和层间传导性。三者混配用于防治花生蚜虫、花生白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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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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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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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246.3克/升(咯菌腈7.8克/升,噻虫胺224克/升,噻呋酰胺14.5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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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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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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