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536 |
| 登记证持有人:山西省临汾海兰实业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 噻虫·咯·霜灵 |
| 剂型:种子处理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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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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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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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1.1%
精甲霜灵1.7%
噻虫嗪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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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豆 |
根腐病 |
600—8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 大豆 |
蚜虫 |
600—8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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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大豆播种前种子包衣处理。按照播种量,量取推荐用量的药剂,加入适量水稀释并搅拌均匀成药浆(药浆种子比为1:50—100,即100公斤种子对应的药浆为1—2升),将种子倒入,充分搅拌均匀,晾干后即可播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包衣后的种子应及时催芽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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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元复配杀虫杀菌剂。精甲霜灵为内吸性苯胺类化合物,对卵菌纲真菌如腐霉等低等真菌引起的多种种传和土传病害有非常好的防效;咯菌腈为非内吸苯吡咯类化合物,对子囊菌、担子菌、半知菌等多种病原菌引起的种传和土传病害具有较好的防效;噻虫嗪是一种结构全新的烟碱类杀虫剂,对刺吸式口器害虫具有高防效,用于种子处理,可被作物根迅速吸收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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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避免与氧化剂接触,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3.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化手套(如丁腈橡胶手套),戴防护面罩,穿长衣、长裤和防化靴等安全防护措施,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应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5.播种时及时清除裸露在土表的种子,播种后必须立即覆土,严禁畜禽进入。6.所有施药器具,使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清洗干净。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281克/升(精甲霜灵19克/升,咯菌腈12克/升,噻虫嗪25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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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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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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