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513 |
| 登记证持有人: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四氯虫酰胺·茚虫威 |
| 剂型: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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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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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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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茚虫威10%
四氯虫酰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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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甜菜夜蛾 |
17-27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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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甘蓝甜菜夜蛾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兑水量30—45公斤/亩,全株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每季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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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四氯虫酰胺为酰胺类内吸性杀虫剂,以胃毒为主,兼具触杀作用,有一定的杀卵活性,害虫摄入后数分钟内即停止取食;茚虫威属于噁二嗪类杀虫剂,通过干扰和阻断钠离子通道导致害虫中毒,随即麻痹直至僵死。二者混配用于防治甘蓝甜菜夜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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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使用。2.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避免与中等氧化剂接触。3.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理药剂轮换使用,避免抗性产生。4.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长衣长裤防护服、鞋子,戴帽子、口罩、护目镜和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眼睛或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施药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更换并清洗防护衣物和用具。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出现不适,应立即停止接触,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皮肤接触,脱去被污染的衣物后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吸,立即离开施药现场并转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本品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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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224克/升(四氯虫酰胺112克/升,茚虫威112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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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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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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