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506 |
| 登记证持有人:上海沪联生物药业(夏邑)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呋虫胺 |
| 剂型:可分散油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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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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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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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18-42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24-48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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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稻飞虱,于低龄若虫发生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45—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2.防治小麦蚜虫,于蚜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50公斤左右,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4.水稻上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小麦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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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作用于昆虫乙酰胆碱受体,通过影响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从而达到杀虫效果。本品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小麦蚜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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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2.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使用过程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受污染的皮肤。2.眼睛溅入: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3..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流通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4.误服:立即用清水漱口,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5.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25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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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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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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