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502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卓田植保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阿维菌素 |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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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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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甘蓝 |
小菜蛾 |
9-12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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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甘蓝小菜蛾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用药,每亩兑水量35—45公斤,喷雾要均匀周到。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甘蓝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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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大环内脂双糖类化合物,作用机制为干扰害虫神经生理活动,释放抑制节肢动物神经传导的γ-氨基丁酸,害虫和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2-4天后死亡。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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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勿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接触本品应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做好防护措施,如戴好口罩手套,喷药后洗手等。2.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避免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2.急救治疗: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不慎接触皮肤或衣服,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至少15分钟后,就医。不慎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后,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为易燃液体,储存和运输时应远离火源、热源。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47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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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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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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