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447 |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氟啶虫酰胺 |
| 剂型:水分散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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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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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虫酰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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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哈密瓜 |
白粉虱 |
10—14克/亩 |
喷雾 |
| 棉花 |
蚜虫 |
5—8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飞虱 |
8—1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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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水稻稻飞虱发生初盛期施药,推荐兑水量30—50公斤/亩,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喷雾应均匀周到,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2.在棉花蚜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推荐兑水量30—50公斤/亩,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注意喷雾均匀周到,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3.在哈密瓜白粉虱发生初期施药,推荐兑水量40—60公斤/亩,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注意喷雾均匀周到,在哈密瓜上安全间隔期1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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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吡啶酰胺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害虫摄入药剂后很快停止吸吮,最后饥饿而死,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棉花蚜虫和哈密瓜白粉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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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施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施用时注意安全防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子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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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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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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