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436 |
| 登记证持有人:河南比赛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螺虫乙酯·噻虫胺 |
| 剂型: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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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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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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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螺虫乙酯10%
噻虫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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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柑橘树 |
介壳虫 |
2000-3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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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柑橘树介壳虫卵孵化初期喷雾施药1次,注意喷雾均匀,使作物叶面正反面均匀着药。2.高温天气、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柑橘树上安全间隔期30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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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螺虫乙酯和噻虫胺的混配制剂。螺虫乙酯属季酮酸类化合物,通过抑制昆虫脂质的合成,造成其中毒死亡,是具有双向内吸传导性能的杀虫剂。噻虫胺是新烟碱类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用于防治柑橘树介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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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等,避免皮肤、眼睛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的农药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到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皮肤接触:应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不慎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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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336克/升(螺虫乙酯112克/升,噻虫胺224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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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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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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