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3409 |
| 登记证持有人:安徽苏正智慧农业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甲维·高氯氟 |
| 剂型:微乳剂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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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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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2.6%
高效氯氟氰菊酯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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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烟草 |
烟青虫 |
6—8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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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烟草烟青虫卵孵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施药,每亩兑水30—50公斤均匀喷雾。2.在烟草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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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复配杀虫剂,作用方式以胃毒为主兼有触杀作用,其作用机理为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害虫身体麻痹死亡。能够防治烟草烟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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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2.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和(或)防护面罩;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靴子、长袖衣和长裤,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或随意丢弃。5.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6.儿童、孕妇、哺乳期的妇女及过敏者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脱去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流通处。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就医。无特效解毒药,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96克/升(高效氯氟氰菊酯70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26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3%,3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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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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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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