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内容会给网友们说明一下“农药药害鉴定结果”,另外还会对“农作物农药药害鉴定书”的内容进行讲解,但愿对农友们有几许帮助,别忘了收藏哦!
一、农药药害事故鉴定机构
农药药害的认定和处理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为了规范、公正和及时处理农药药害事故纠纷,市农业局成立由农药检定所、植物保护站、果树站、蔬菜办公室、农技站等相关专业专家组成的农药药害事故鉴定专家委员会,开展药害事故的鉴定及损失评估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农药检定所,主持日常药害鉴定及损失评估受理工作。
二、药害事故鉴定的工作程序
1、遇有重大药害事件,告知药害事故发生地政府有关部门和领导,必要时要求政府给予协助。
2、药害事故的受理
由申请鉴定的单位(或个人)向市农药检定所提出申请,农药检定所派员进行实地查看,对造成药害的农药进行抽样检验保存,作调查笔录,确定受害的原因,决定是否受理。受理的,申请人应缴纳有关鉴定费用。
3、药害事故的鉴定
(1)根据调查人员初步了解的情况,选派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农药药害鉴定小组。
(2)鉴定小组进行实地勘验,对受害作物的生长过程开展调查,对受损作物的受害症状进行描述认定,并制作药害现场勘验记录。对药剂来源、施药时间、方法、剂量等做调查笔录,对受害作物受害症状进行特写拍照、取样、测算受害程度,并做出产量损失评估。对不能直接进行产量评估的,鉴定小组可进一步地调查测算,再做出损失评估。
(3)鉴定小组可根据药害事故情况,安排重复性田间农药试验或委托有关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4、药害鉴定意见的形成
鉴定小组根据药害现场勘验、田间农药试验、农药鉴定等结果做出分析评估和定性,形成综合鉴定意见。
5、药害鉴定意见的告知
农药检定所将药害事故综合鉴定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当地政府,送达申请事故鉴定单位(人),并将药害鉴定意见和调查档案整理成卷,归档备查。
三、药害事故纠纷的处理
农药药害事故纠纷的处理要以事实为依据,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为原则,一般按照行政调解制度进行调解处理。
1、组织农户和厂商双方当事人按照自愿调解的原则进行调解。由于农业生产有季节性比较强的特点,一般在形成鉴定意见之日起一个月内结束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终止调解。
2、达成调解协议后,制作药害纠纷调解协议书,写明药害调查过程、鉴定结果、调解事项及达成协议的结果。调解协议书由双方当事人签字,并送达当事人双方。
3、经调解不成而终止调解的或调解协议书生效后无法执行的,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农药经销单位制售假冒伪劣或严重违规农药造成严重药害的,除应负赔偿责任外,还应给予行政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完)
农药药害的基本症状,该如何识别?
一、农药药害的基本症状是什么?
对于农民朋友们来说,在平时种植农作物的过程当中,是需要给农作物打农药的,但是如果操作不当的话,就可能会造成农药药害问题的出现,农药药害他指的是在打农药的时候对农作物所造成的一些伤害,一般情况下,发生在农药使用过量的情况之下,有的人还会因为把农药喷洒在不合适的农作物部位而造成农药药害,出现农药药害的农作物可能会发生叶片变黄,或者是落叶,甚至农作物的果实也会不同程度地掉落,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农作物的死亡, 农药药害是一种相对来说比较严重的可能会导致农作物减产的现象。
二、如何识别是否出现农药药害?
农药药害,这种情况要识别的话还是相对来说比较容易的,只要观察农作物的表面是不是出现干枯,死亡,或者是果实掉落叶片掉落等等,这些现象就能够进行判断,有的农作物还会因为农药药害出现果实畸形以及停止生长,这样的情况,因此农药药害的辨别通过肉眼就能够进行判断。
三、农药药害怎么预防?
农药药害的预防非常的简单直接,那就是在使用农药的过程当中,一定要注意适量适量的农药可以帮助农作物更好的生长,过量的农药则有可能导致农作物减产甚至是死亡,所以适量的使用农药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除此之外,农药在使用的过程当中,千万要根据农作物的生长特点去进行使用,不要把农作物喷洒在一些不合适的部位,避免农作物受到损伤,除此之外,一旦农作物发生农药药害的话,要及时止损,寻找合适的方式去挽回损失,千万不要一意孤行,只要注意这几点,就能够有效的预防农药药害的出现。
测定的目的是了解一种农药对某种或某些种类的作物或某种作物的某些品种易产生药害,以及在何种情况下易出现药害,以指导合理用药,防止药害的产生。这要进行一些试验。
(1)植株施药试验 选择田间或温室盆栽生长一致的幼苗或成株,分成若干组,每组至少有20株苗。模拟田间使用的不同农药浓度或剂量,至少有一个常用量、一个倍用量,再设一个对供试作物无影响对照药(也可不设)及不用药对照。采用喷雾法、浸液法、滴涂法或滴涂针刺法施药。浸液法是选带叶片的整枝或整株,在药液中浸2~3秒钟。滴涂法是将药液定量滴在叶片表面;也可将叶片沿主脉分为两半,一边滴涂药液,另一边滴涂清水作对照。滴涂针刺法是在滴药后,用细针轻轻刺一下,经一定时间后,按题114方法评判有无药害或药害程度。
(2)种子处理试验 在田间或温室进行,至少选一个常用量及一个倍用量,再设不用药对照。采用拌种、浸种或土壤混药后让种子接触药土等方法施药,测定是否影响种子萌发、出苗情况、幼苗生长情况、根系生长发育情况等。
(3)田间小区试验 在大田使用农药,作物产生药害后,组织考察并分析原因,再进行专门条件的模拟试验,判断造成药害的原因。小区设计同田间药效试验(参见第106题)。
(4)后茬作物影响试验 若在田间使用或药效试验中,除草剂显示出持效迹象时,应进行后茬作物影响试验。通常包括持效性试验和作物伤害性试验。
持效性试验,即保留前茬作物用药或试验的各处理区,进行不同耕作处理(翻耕、免耕、少耕、直播等),播种下茬可轮作的作物,观察其影响,与对照比较评价。
作物伤害性试验,是将除草剂(或其他农药)用于某一作物,使之早期受到严重伤害,在土壤中可能有积累作用。在此地块进行不同耕作条件下,播种生产中常种作物来代替受伤害作物,观察作物药害,与对照比较评价,得出前茬作物用药后,对何种作物是安全的,何种作物是敏感的。
(5)选择性试验是为了得出除草剂的选择性指数。即求抑制作物生长10%的剂量或浓度,与抑制杂草生长90%的剂量或浓度的比值,来比较某种除草剂对作物的安全性。
选择性指数= 抑制作物生长10%的剂量或浓度
抑制杂草生长90%的剂量或浓度
此比值越大,表示选择性强度越高,即对作物愈安全,除草效果愈好,一般要求选择性指数大于3。
同理,可测定其他类型农药对作物的安全性,即
安全性系数= 防治病虫的有效使用剂量
对农作物产生药害的剂量
(6)品种敏感性试验 为了解某种作物的多个栽培品种对农药的敏感性。设几个不同环境条件下,进行多个栽培品种选择性比较试验。小区面积与田间药效试验相同,不同品种平行播种1~2行。设推荐用药量、倍量,有时还设三倍量。对照药剂选用在生产中证明药效好、对作物安全的药剂。用目测百分率法(参见第114题)调查,3级为可接受的界限。准确评价不同作物品种的相对敏感性,判定某些品种更具耐药性。
农药药害的简易鉴别方法:第一,考虑作物出现异常症状是否在施药后短期内发生的,核实所用药剂品种,使用时期、用量、用法是否正确。
第二,调查邻近同作物田块有否相同的异常症状,以排除病害因素。
第三,熟悉作物病害、药害和营养缺乏的症状及发生规律,加以鉴别。
第四,利用生物培养法和解剖法,检查在作物出现异常症状部位,有无病原菌存在和作物组织细胞的变化,这是比较精确的诊断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