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农药未获奖励怎么办 举报农药未获奖励怎么办理

对举报事项不立案,不给予行政奖励怎么处理

可以就举报事项被申请人不予立案的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

1、公民行政复议不给奖励的规定是行政机关有时会遇到未受举报事项侵害的具名举报人以行政机关未予答复或者核查,侵害了其合法权益为由,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这就需要对未受举报事项侵害的具名举报人在行政复议申请人资格或者行政诉讼主体资格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

举报过期食品没人处理怎么办?

可以拨打消费者投诉,也可以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根据食品安全法第124条的规定,需要做以下处罚:

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一)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二)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经营上述食品、食品添加剂;

(三)生产经营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四)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七)以分装方式生产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同一企业以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八)利用新的食品原料生产食品,或者生产食品添加剂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

(九)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后,仍拒不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除前款和本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生产经营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罚。

生产食品相关产品新品种,未通过安全性评估,或者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相关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第一款规定给予处罚。

卖农药被举报但无营利

您说的是卖农药被举报但无营利,该怎么办吗?被举报后,应该积极配合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检查并限期及时整改。

由于大多数的种植户文化水平较低,用药往往凭经验、随大流,对于假劣农药辨别不清,使用不当达不到防治虫草灾害的效果,还以造成药残危害健康。

根据《农药管理条例》规定,无证经营将予以吊证、禁业处罚。对违法经营行为将视情节处以以下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产品及设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经营的农药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等。

我在农资店买到假农药到执法大队举报,他们处罚了店主,但不给农药检测报告这种合理吗?

虽然不合理

但显然人家不止一次处罚店主了

这说明

该农资店销售假农药的情况早就存在了

应该具有的手续

在您之前也都完备了

在后续的投诉中

就不需要重复这些过程了

......

1

假农药

凡是经营销售不能有效杀灭对症害虫

冒名顶替的农业消杀剂

都被定义为伪劣假冒产品

......

2

假冒伪劣产品之所以屡禁不止

就是因为没有从根本上铲除制假售假的根源

虽然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上投入很大

但在利益的驱使下

仍是大有人在前赴后继地挺身冒险

甚至执法人员也参与其中成为制假售假的掩护者

他们的行径

给农户和农业带来了极大地伤害

......

3

虽然举报得到了落实

但受害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没有被补偿

那些罚款只是养肥了执法队员

成为了执法队获取外快的经济来源

而举报

只是执法队员用以获取额外收入的凭据

......

因此

这样的举报

只是完成了一次制假售假和掩护的过程

以此对农户造成的损害被忽略

就这样轻而易举地被应付过去了

没有体现消除制假售假的根本意志

......

建议

您可请求律师帮助

在法律的框架内对簿公堂

诉求应有的民事赔偿

来补偿由此而对您造成的

在经济和精神上的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