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6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6-8 | 有效期至: | 2026-6-8 |
| 农药名称: | 阿维·三唑磷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江南绿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 备注: | 2022年05月26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江南农化有限公司。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西日上化工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40-6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0.3% |
| 三唑磷 | triazophos | 19.7%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631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江南绿岸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三唑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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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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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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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0.3%
三唑磷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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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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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螟卵孵化盛期施用最佳,亩兑水30-45公斤均匀喷雾,虫害发生严重时用登记剂量高剂量;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2次; 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后人畜才允许进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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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系生物源类农药和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基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和干扰神经生理活动,刺激释放γ-氨基丁酸,而γ-氨基丁酸对节肢动物的神经传导有抑制作用,昆虫与幼虫与药剂接触后即出现麻痹症状,不活动不取食,直至死亡。杀卵作用较明显,渗透性较强。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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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为生物源类农药和有机磷类农药的混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家蚕、蜜蜂、鱼类高毒,为保护蜜蜂,应避开作物开花期使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鸡、鸭等禽类进入用药区,严禁桑区使用本品,鸟类保护区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严禁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施用时应戴防护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穿防护服等;并禁止饮食、吸烟等;使用后用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暴露在外的皮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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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 [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3]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4]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5]误服,立即带标签就医,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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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场所,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共同存储。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防雨的仓库中,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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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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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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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6-0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