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63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6-8 | 有效期至: | 2026-6-8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浩德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5-7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63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广东浩德作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啉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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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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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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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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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建议在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进行防治,施药间隔期为7-10天。喷雾均匀彻底。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对豆类、瓜类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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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可用于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虫水稻稻飞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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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2]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3]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瓶子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4]本品对水生生物、蜜蜂、家蚕和天敌赤眼蜂具有较高毒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碱性物质混用。 [7]本品在水稻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14天。 [8]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9]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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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有刺激性,对皮肤无刺激性。 急救措施:不慎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不慎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无特殊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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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及家畜,并加锁保存。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装卸运输时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密封完整,轻拿轻放,不可倒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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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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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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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6-0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