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087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5-18 | 有效期至: | 2030-5-17 |
| 农药名称: | 辛硫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颗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2022年01月27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嘉隆化工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花生 | 蛴螬 | 1.6-2千克/亩 | 沟施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辛硫磷 | phoxim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0878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辛硫磷 | ||||||||
| 剂型: 颗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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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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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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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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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于花生播种时撒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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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内吸活性,施用后可迅速击倒地下害虫。持效期较长,药效均衡而持久,毒性低。本品对地下害虫活性高,而对人畜低毒,其加工剂型为颗粒剂,,无粉尘雾滴飘移。本品可用于花生作物的蛴螬地下害虫的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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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花生播种期时施药,使用次数为1次。 2、本品不可与肥料、碱性等农药混用。 3、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本品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的使用量施用。建议与其他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鸟类和鱼毒性较高,使用过程中注意对鸟类的保护,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施药后立即覆土。包装物和施药器械不得在池塘等水体中清洗。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禁用。 5、本品对蜂和蚕有毒,请注意不要与本品直接接触。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手套和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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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若眼睛接触到产品:用大量清水冲洗眼睛。若皮肤接触到产品: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若吞入产品:立即携带本标签请医生诊治,医生可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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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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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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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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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5-18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