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246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11-17 | 有效期至: | 2029-11-16 |
| 农药名称: | 菌核净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烟草 | 赤星病 | 187.5~337.5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菌核净 | dimetachlone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2462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菌核净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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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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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菌核净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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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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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防治烟草赤星病于烟草发病时喷药,每隔7-10天喷一次。在烟草苗期和旺长期使用会产 生药害,须在烟草成熟打顶后使用,正反叶面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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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系亚胺类植物杀菌剂,具有直接杀菌,内渗治疗作用,不怕雨淋流失,持效期较长, 对核盘菌和灰霉菌有高度活性。其作用机理是抑制病菌产孢和病斑扩大等特点,当病菌 丝体接触药剂后,溢出细胞的内含物,而不能正常发育,导致病菌死亡。对烟草赤星病有较好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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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不得与强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在烟草上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1天。 * 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 施药时应按农药使用规则进行操作,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 间禁止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脸、洗手。 * 施药和清洗药械时避免污染池塘和水源。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此药。 *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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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 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并携此签送 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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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 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 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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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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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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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4-11-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