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109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1-6-11 | 有效期至: | 2026-6-10 |
| 农药名称: | 甲嘧磺隆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250-500克/亩 | 土壤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嘧磺隆 | sulfometuron-methyl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1093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嘧磺隆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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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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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嘧磺隆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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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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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在非耕地杂草即将萌发前,以推荐剂量兑水土壤喷雾施药一次,注意避免飘移药害。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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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甲嘧磺隆原药配制的磺酰脲类长效灭生性除草剂,施药后通过抑制杂草支链氨基酸的合成,使植株生长停滞、茎叶失绿变黄变枯,最后死亡,具有杀草谱广、内吸传导性强和持效期长的特点。对非耕地杂草防治效果较好,对单子叶杂草、双子叶杂草等所有杂草都有很强的杀灭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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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是非耕地除草剂,农田禁用,不得以任何形式污染农田及水源。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免发生药害;2.本品对家蚕的活动有影响,不可使用最外围桑树上的桑叶饲喂家蚕;3.采用专用喷雾器具及配药容器,施药后药械器具应充分清洗,洗涤废水及包装袋不得随意乱丢,用过多包装袋应及时集中处理;4.使用时严格按照农药操作规程及本标签使用说明施药;5.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喷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6.防止包装破损、渗漏后受到污染;7.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9.施药后大片杂草杂灌枯死时,注意防火;10.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除草剂轮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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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 1.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15分钟。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2.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3.皮肤沾附:脱去被溅到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4.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向医生咨询。5.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无特殊解毒药,请医生根据症状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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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存。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3.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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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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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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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1-06-1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