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24310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24-11-12 | 有效期至: | 2029-11-11 |
| 农药名称: | 2,4-滴·精草铵膦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溶液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神华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2% | ||
| 备注: | 质量浓度126克/升(2,4-滴21克/升,精草铵膦105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0.9%,115克/升;2,4-滴二甲胺盐2.4%,25克/升。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非耕地 | 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精草铵膦 | glufosinate-p | 10% |
| 2,4-滴 | 2,4-D | 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24310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河北神华药业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2,4-滴·精草铵膦 | ||||||||
| 剂型: 可溶液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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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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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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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精草铵膦10%
2,4-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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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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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在非耕地杂草生长旺盛时期茎叶喷雾施药一次,避免药液飘移其他作物上。2.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严格按推荐的使用技术均匀施用。4.每亩用水量40—50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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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具有内吸作用的触杀灭生性除草剂,属于激素类除草剂和膦酸类除草剂混配而成,是谷氨酰胺合成抑制剂。施药后短时间内,植物体内铵代谢陷于紊乱,细胞毒剂铵离子在植物体内累积,与此同时,光合作用被抑制,达到除草目的,适用于防除非耕地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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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喷雾器要专用。以免喷其他农药出现药害。2.不能用弥雾机或超低量器械施药。100米内或下风种植有敏感作物的小麦田,不能用本剂。3.避免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4.使用时需均匀喷雾,喷湿喷透,施药时喷头上应加装保护罩,避免药液飘移到临近作物。具体施用时,需在当地农技植保部门指导下使用。5.本品遇土钝化,因此在稀释和配制本品药液时,应使用清水,禁止用浑浊的河水或沟渠水配药,以最大限度地提高除草的效果。6.本品对眼睛、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药液接触眼睛和皮肤。不能吃东西、喝水、吸烟等;施药完毕请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和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7.刚施药后的区域防止人畜进入。8.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9.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此药。10.避免与氧化剂接触。11.禁止在田间道路、田埂、果树行间、休耕地、林场林地等农林业区域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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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以及口、咽喉部疼痛。无面部和皮肤防护使用时可引起手指甲变形,基鼻出血,如经口吞服后果非常严重,有致死性。开始口、咽部立即有烧灼感,恶心、呕吐、胃疼、胸闷,呼吸时伴有泡沫。如皮肤和眼睛接触该药时,要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应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清新处。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救治。中毒可催吐,活性炭调水让病人喝下,应同时服用合适的泻药,如甘露糖醇,必要时可吸氧并用血液灌流或血液透析治疗,但切忌用抗凝血剂等。当肾功能受损时,最好进行腹膜透析,并特别注意保护病人的水及电解质的平衡,并请医生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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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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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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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质量浓度126克/升(2,4-滴21克/升,精草铵膦105克/升)。精草铵膦铵盐10.9%;115克/升;2,4-滴二甲胺盐2.4%,25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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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24-11-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