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64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6-13 | 有效期至: | 2026-6-13 |
| 农药名称: | 丁硫·矿物油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北农天风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蚜虫 | 25-4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丁硫克百威 | carbosulfan | 5% |
| 矿物油 | petroleum oil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643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北农天风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丁硫·矿物油 | ||||||||
| 剂型: 乳油 | ||||||||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丁硫克百威5%
矿物油25%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蚜虫卵孵化盛期至二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均匀喷雾。 2、本品早晨或傍晚施药有利于提高防治效果。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对桃树某些品种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至上述作物。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氨基甲酸酯类和矿物油复配而成的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胃毒作用,本品作用迅速,内吸性强,对棉花的刺吸式口器害虫蚜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
|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2次。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模糊不清,皮肤出现接触皮炎如风疹而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到1小时即表现出来。 急救方法: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 核准日期: 2011-06-1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