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68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6-20 | 有效期至: | 2026-6-20 |
| 农药名称: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先正达(苏州)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 | ||
| 备注: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2.3%。2022年01月18日,增加松树松材线虫。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松树 | 松材线虫 | 0.5-1毫升/厘米胸径 | 树干注射 |
| 甘蓝 | 小菜蛾 | 9.5-19毫升/亩 | 喷雾 |
| 番茄 | 棉铃虫 | 28.5-38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 | abamectin-aminomethyl | 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68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先正达(苏州)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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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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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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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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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甘蓝小菜蛾,按推荐剂量,于小菜蛾发生期全株尤其是叶反面均匀喷雾,一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1次,安全间隔期7天。 2.防治番茄棉铃虫,按推荐剂量,在棉铃虫2龄幼虫高峰期用药,一季最多使用次数1次,安全间隔期7天。3. 防治松材线虫,按推荐剂量,在松材线虫发病前或初期,树干打孔注射1次,胸径为1.3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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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大环内酯双糖化合物,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具有微弱的熏蒸作用;该产品对叶片有较强的渗透作用,可杀死植物表皮下的害虫,害虫接触或取食后很快停止进食,发生不可逆转的麻痹,进而死亡。本品具速效性好,持效期长的特点,用于防治甘蓝小菜蛾,番茄棉铃虫和松树松材线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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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 2.配药时,穿长袖衣和长裤,戴丁腈橡胶手套、防护面罩,穿防护靴。 3.施药时,应戴丁腈橡胶手套,穿长袖衣、长裤和防护靴。注意:树干注射时,请配戴防护面罩。 4.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确保施药衣物同普通衣物分开清洗。 5. 请依照当地法律法规妥善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配药时应当通过清洗等方式充分利用包装物中的农药,减少残留;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应收集起来,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处理;空塑料瓶包装废弃物等,可资源化再利用为非餐饮用具、非儿童玩具等的产品,防止危害人体健康;资源化利用外的包装废弃物,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填埋、焚烧等无害化处置。可咨询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指导处理。 6.本品对水生生物高毒,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严禁在水产养殖区使用,远离水源。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严禁在生活用水和水源地如池塘,沟渠,湖泊或排水系统等洗涤喷雾器械。远离牲畜施药。7. 本品对蜜蜂高毒,施药时应避开开花植物花期,避免雾滴飘散到附近的开花作物上。请勿在蜜蜂觅食地使用。桑园、蚕室、蜂箱周围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树干注射时应避开蚜虫的活跃期,以减少可能出现的对蜜蜂有吸引力的蚜虫蜜露,处理后12个月内避免蚜虫大面积发生。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儿童、患者、身体有伤口及过敏者禁止接触。 制造厂敬告用户:严格按照推荐方法使用、操作和贮藏本品。使用时应接受当地农业技术部门的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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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瞳孔缩小,不可控制的振颤。 中毒急救: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立即请医生诊治。 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6.医疗建议:该物质在动物体内可加强γ-氨基丁酸(GABA)的活性,因此在治疗过程中,应避免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GABA)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酸盐、benzodiaziphines、丙戊酸)。在早期处理时使用吸附剂如活性炭可减轻中毒危害。如果中毒导致严重呕吐,应采取措施保证患者体内的水分及电解质平衡。需要采取对症和支持治疗。 7.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紧急救助电话:400-650-5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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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封存;稀释后的制剂应放入塑料、钢衬塑料、不锈钢和玻璃纤维容器的容器中储存,并清晰标注;本品应加锁保存,勿让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接触。勿与食品、饮料和动物饲料存放在一起。 2.本品应贮藏在避光、干燥、通风处,贮藏温度应避免低于 - 10℃或高于35 ℃,以免产品变质。 3.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勿将产品倒置,以免损坏包装。运输时应避光、防高温和雨淋。 质量保证期:自生产日期起,原包装存放在阴凉、干燥处,保质期为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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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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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含量: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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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6-20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2-01-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