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07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5-12 | 有效期至: | 2030-5-11 |
| 农药名称: | 稻瘟酰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瘟病 | 35-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稻瘟酰胺 | fenoxanil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076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稻瘟酰胺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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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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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稻瘟酰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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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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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破口期前5-7天喷施第一次,齐穗期喷施第二次。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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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黑色素生物合成抑制剂,具有较好的内吸活性,可抑制附着孢的穿透来防止稻瘟病的感染,持效期较长,可耐雨水冲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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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3次。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鱼等水生生物有毒,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4.本品对蜜蜂具风险性,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不利影响,开花作物花期禁用。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5.未用完的药剂应放回原包装内,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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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立即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不慎误服,不要催吐,立即携带标签请医生诊治。由于该药剂有迟缓发作的可能性,因而必须对误服者进行至少48小时的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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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防雨防湿防潮,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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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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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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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5-1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