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4229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4-11-2 | 有效期至: | 2029-11-1 |
| 农药名称: | 吡蚜·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驻马店锦绣之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 备注: | 2024年4月28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锦绣之星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30-5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15% |
| 吡蚜酮 | pymetrozine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42299 | ||||||||
| 登记证持有人: 驻马店锦绣之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蚜·毒死蜱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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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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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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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15%
吡蚜酮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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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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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进行喷雾,发生量大时可使用登记批准的高剂量。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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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对害虫有触杀、胃毒作用,同时具有一定的内吸渗透作用, 穿过植物的薄壁组织进入植物体内,植物韧皮部和木质部内进行向顶 端和向根的双向传导—整个植株体内都含有药剂。可防除同翅目类害 虫稻飞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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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烟草对本品敏感,使用时勿使药液飘到烟草作物上。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家蚕、鱼类、鸟类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群蜂的 影响。开花植物花期,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和 桑园附近禁用。鱼和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 在配药和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严禁吸烟和饮食。用药后应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水洗手、脸及其他接触到药剂或雾滴的部位。 5.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 避免孕妇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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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疼、头晕、无力、视力模糊、恶心、呕吐、瞳孔缩小、 肌 肉震颤。重者出现肺水肿、昏迷。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 立即发病。 中毒急救: 不慎溅入眼睛: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以上。 不慎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就医,约半小时至数小时可发病,用阿托品1- 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或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不慎接触皮肤:立即脱去污染衣着,用肥皂水及流动清水彻底冲洗污染的皮肤、头发、指甲等。 不慎吸入:立即移到新鲜空气处,并就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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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 应贮存于干燥、通风、阴凉防雨处、并远离明火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2. 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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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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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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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4-11-0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