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77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7-25 | 有效期至: | 2026-7-25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微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30-4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773 | ||||||||
|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星牌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菌素 | ||||||||
| 剂型: 微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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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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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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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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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小菜蛾低龄幼虫高峰期施药为宜。喷雾时务必均匀周到,药液量足够。并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操作。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甘蓝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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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大环内酯双糖类生物源杀虫杀螨剂,对昆虫具有触杀、胃毒和渗透作用,并具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可杀死表皮及组织下的害虫。持效期较长,耐雨水冲刷,渗透性较强。害虫对其不易产生抗药性。对甘蓝小菜蛾防治效果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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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鸟类、蜜蜂、家蚕等毒性高,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施药,禁止在池塘、河流、湖泊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避免污染水源。避免在养蜂场所和开花植物花期施用,避免在蚕室和桑园附近施用。施药过程要注意保护鸟类、天敌刺眼蜂等有益生物。 2、施药时要穿戴好防护用具,全程禁止吸烟、喝酒和进食,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手、脸和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3、残剩药液和废旧包装物不可随意丢弃,应交由当地指定农药废弃物回收站统一处理。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应接触此药。 5、应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交替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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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等,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措施:1、吸入中毒要立即移离现场到空气新鲜处。药剂溅入眼中或污染皮肤,应及时用大量清水冲洗后,请医生诊治。2、误服后应立即携此标签送医院诊治,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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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密封保存于通风、阴凉安全处;远离高温、火源,避免撞击。不要让儿童、无关人员接触,贮存处需加锁。不要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贮同运,勿让家畜等动物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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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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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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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7-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