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79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7-25 | 有效期至: | 2026-7-25 |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20-4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790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兆丰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阿维菌素 | ||||||||
| 剂型: 水乳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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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原药高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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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阿维菌素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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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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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需用清水配制药剂,现配现用,不宜久置。 2、建议在小菜蛾低龄幼虫盛发期喷雾施药,使用时喷雾周到。每季使用2次,每次间隔7-14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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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1、本品是大环内酯双糖类抗生素,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对昆虫和螨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微弱的熏蒸作用,对叶片有强渗透性,对防治甘蓝小菜蛾效果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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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标签,须按照标签说明使用。 2、在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3、本品为生物源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蜜蜂、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请注意环境保护,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本品不可与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进食、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其它裸露部位。 7、包装容器不能盛装其它东西,使用后应将其洗干净,焚烧或掩埋处理。 8、本品为液状物体,注意开启时需防止用力过大,造成散逸。 9、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止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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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 急救治疗:1、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必要时请医生诊治。 2、若误服,立即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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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按包装箱标识运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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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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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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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7-25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