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608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7-26 | 有效期至: | 2026-7-26 |
| 农药名称: | 氟啶脲 | 毒性: | 微毒 | 剂型: | 原药 |
| 登记证持有人: | 内蒙古莱科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6%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氟啶脲 | chlorfluazuron | 9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6085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内蒙古莱科作物保护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氟啶脲 | ||||
| 剂型: 原药 | ||||
|
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啶脲96%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苯甲酰脲类新型杀虫剂,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作用,无内吸性。其作用机制是抑制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脱皮,使卵的孵化、幼虫脱皮以及蛹发育畸形,成虫羽化受阻。药效高,作用速度较慢,对多种鳞翅目害虫以及直翅目、鞘翅目、膜翅目、双翅目等活性高,但对蚜虫、叶蝉、飞虱无效。 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
|
注意事项:
1、在打开密封盖时请戴防护镜、手套,穿防护服等劳保用品。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 2、避免污染水源或水系。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3、加工生产时应避免接触眼睛和皮肤,若不慎接触,立即清洗脸、手及沾有农药的皮肤。 4、如发生泄漏,应及时用沙、土和可吸收材料吸附。 5、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切勿将水流直接射至熔融物,以免引起严重的流淌火灾或引起剧烈的沸溅。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6、孕妇与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剂对眼睛、皮肤有刺激,如不慎溅入眼睛,应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不慎接触皮肤,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清洗;如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送医院就诊。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种子、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6-07-2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