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4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5-4 | 有效期至: | 2030-5-3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淄博美田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465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淄博美田农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啉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在飞虱低龄若虫初期至高峰期使用,最佳时间1-2龄若虫高峰期。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
||||||||
|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 |
||||||||
|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严禁吸烟和饮食,不得迎风施药,防止药液口鼻吸入。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产生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清洗容器及喷雾器的洗涤水不可流入鱼塘、河道。 5、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减缓抗药性的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
中毒急救措施:
1、如药液溅到皮肤,应用足量肥皂水和清水冲洗干净。如药液溅到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 2、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误服中毒:携此标签迅速送医诊治。本品无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产品密封后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处,不要直接置于阳光下,或过热的地方。 2、远离家禽,不能与食品、饲料、饮料和粮食同贮同运。 3、远离儿童,贮存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
||||||||
| 核准日期: 2010-05-04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