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609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7-27 | 有效期至: | 2026-7-27 |
| 农药名称: | 己唑·嘧菌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纹枯病 | 15-20克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嘧菌酯 | azoxystrobin | 8% |
| 己唑醇 | hexaconazole | 1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6094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东宝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己唑·嘧菌酯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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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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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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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8%
己唑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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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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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适宜在水稻纹枯病发病初期施药,间隔7-11天施药,一般连续施药1-2次。注意喷雾均匀、周到。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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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唑类甾醇脱甲基化抑制剂与甲氧基丙烯酸酯类混配的杀菌剂,其作用机理是线粒体呼吸抑制剂,线粒体呼吸受阻,不能产生ATP,破坏和阻止病菌的细胞膜重要组成成分麦角甾醇的生物合成,导致细胞膜不能形成,使病菌死亡,对几乎所有的真菌纲具有内吸、保护和治疗、铲除、渗透活性。按推荐剂量使用时,对水稻纹枯病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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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规定用药量和方法使用。 2. 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乳油类农药和有机硅类助剂混用。 3.本品对藻类毒性高,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以免对水生生物等有益生物产生危害。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 4.用药后包装物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勿污染环境。 5.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和戴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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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 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要注意防护。急救措施: 若误服携带此标签及时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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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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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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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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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6-07-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