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727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0-26 | 有效期至: | 2029-10-25 |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现代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 | ||
| 备注: | 2023年7月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现代农化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柑橘园 | 杂草 | 170-61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7273 | ||||||||
|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现代农化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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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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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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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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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杂草生长盛期进行定向茎叶喷雾,一般杂草喷药后5-7天开始见效。 2.勿用浊水稀释,以免降低活性,降低药效。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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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为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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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等。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天气干燥,杂草枯萎草龄较大时请酌情增加用量。 4. 勿将药液飘移到柑橘幼嫩茎叶上及邻近的作物田。 5. 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7.施药后5天内不能割草、放牧、翻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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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 4.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病人十分清醒时,可用吐根糖浆诱吐,在活性炭中加山梨醇。无特效解毒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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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常温、避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2、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3、本品运输时应有遮蓬盖住,避免阳光直射和雨水淋洒而且通风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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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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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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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10-2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