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609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7-27 | 有效期至: | 2026-7-27 |
| 农药名称: | 苯甲·嘧菌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25克/升 | ||
| 备注: | 2023年1月19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3日,增加大蒜锈病。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大蒜 | 锈病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 西瓜 | 蔓枯病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嘧菌酯 | azoxystrobin | 200克/升 |
| 苯醚甲环唑 | difenoconazole | 125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60968 | ||||||||||||
|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苯甲·嘧菌酯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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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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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25克/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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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嘧菌酯200克/升
苯醚甲环唑125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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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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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西瓜蔓枯病病害发生前或刚见零星病斑时开始用药,间隔7—14天再用药,兑水量30—45公斤/亩;于大蒜锈病发病初期进行喷雾处理,可施药2次,间隔10天,兑水量30—40公斤/亩。2.使用前需充分摇匀,按推荐剂量,兑水叶面均匀喷雾。3.防治西瓜蔓枯病,一季作物最多施用3次,安全间隔期14天;防治大蒜锈病,最多施药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4.在推广使用前,不同品种的特色小宗作物须先进行小范围不同浓度药剂处理的安全性验证试验。5.大风天或预计药后1小时内降雨,或在极端温湿度条件下及作物长势很弱时,请勿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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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杀菌剂。药液喷施后可迅速被作物吸收,并传送到植物各部位。按推荐剂量使用,对西瓜蔓枯病、大蒜锈病具有较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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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3.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4.为了避免病菌产生抗药性,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药剂轮换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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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如果皮肤发炎,请医生诊治。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要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4.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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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无关人员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2.产品码放高度不宜超过2米,以免损坏包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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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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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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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6-07-27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8-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