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37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4-2 | 有效期至: | 2030-4-29 |
| 农药名称: | 乙酰甲胺磷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湖北蕲农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棉铃虫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酰甲胺磷 | acephate | 3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379 | ||||||||
| 登记证持有人: 湖北蕲农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乙酰甲胺磷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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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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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酰甲胺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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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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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成虫产卵高峰后7天左右,幼虫3龄前使用,兑水45公斤。 2.安全间隔期:不少于21天,最多用2次。 3.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24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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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系乙酰甲胺磷原药加适宜的助剂配制成的一种有机磷杀虫剂,能被植物内吸输导,具有胃毒、触杀、熏蒸及杀卵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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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2.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不宜在桑、茶树上使用,对菜豆敏感,不宜使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 5.本品对蜜蜂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禁用。 6.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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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 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以上。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催吐)。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713-7501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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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须贮存于干燥、阴凉及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管。远离热源及火源。不能与食物、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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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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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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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0-04-02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