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706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0-10 | 有效期至: | 2029-10-9 |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稻瘿蚊 | 300-360毫升/亩 | 毒土法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7060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西巴菲特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毒死蜱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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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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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毒死蜱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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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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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稻瘿蚊盛发高峰期,使用本品300-360毫升,拌土30千克均匀撒播,可连续使用2次。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安全使用标准:每季作物使用本品不多于3次,安全间隔期为3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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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且有一定的渗透性,主要用于防治水稻稻瘿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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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不可和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毒土使用到上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蚕室与桑园附近禁用。 4、鱼、蚕、蜜蜂对本品比较敏感,不能直接接触,作物开花期慎用。 5、使用时应遵循《农药安全使用操作规定》,避免药剂接触皮肤和眼睛。 6、避免药液污染水源。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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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 经口: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可按有机磷中毒进行急救 。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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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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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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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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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10-1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