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0970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9-10-10 | 有效期至: | 2029-10-9 |
| 农药名称: | 矮壮·甲哌鎓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棉花 | 调节生长 | 120-180克/公顷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矮壮素 | chlormequat | 43% |
| 甲哌鎓 | mepiquat chloride | 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09702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矮壮·甲哌鎓 | ||||||||
| 剂型: 水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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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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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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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矮壮素43%
甲哌鎓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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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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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一般在棉花初花期施药1次,间隔20天即盛花期可再用药一次。 2.施药时,注意药液浓度不能过高,药液不能过量,且喷雾速度要快、要均匀。 3.在大风天或降雨前后,不宜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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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植物生长延缓剂,能抑制细胞伸长,抑制植株体的赤霉素生物合成,其生理功能是控制植株生长,抗倒伏,增强光合作用,提高抗逆性,改善品质,提高产量。用于调节棉花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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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棉花上最多使用2次。 2. 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 3. 配药时,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不得增加用量。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此时不能饮食、吸烟等,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等。 4. 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等;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6.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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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通过食道引起中毒:严重头晕、乏力、口唇及四肢麻木、瞳孔缩小、流涎、 恶心、呕吐、重者出现抽搐和昏迷等症状。 2.吸入: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不慎溅入眼睛中,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有不适时,就医。皮肤接触,用清水及肥皂洗干净。 3.[1]对中毒者可采用一般急救措施和对症治疗;无特效解毒剂。 [2]毒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酌情用阿托品,但应防止过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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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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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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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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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09-10-1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