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0141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0-4-26 | 有效期至: | 2030-4-25 |
| 农药名称: | 甲维·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 剂型: | 水乳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二化螟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 emamectin benzoate | 0.4% |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9.6%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01417 | ||||||||||||
|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甲维·毒死蜱 | ||||||||||||
| 剂型: 水乳剂 | ||||||||||||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
||||||||||||
| 总有效成分含量: 40% |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4%
毒死蜱39.6%
|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
|
使用技术要求:
1、 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为保护蜜蜂,应避免在开花期使用。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水稻规定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施药区域的间隔时间:24小时。 |
||||||||||||
|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有机磷与生物源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能有效的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传递。可有效防治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 |
||||||||||||
|
注意事项:
1、在异常情况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 2、使用本品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此时不能抽烟、饮水、吃东西。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冲洗。 3、此药对黄铜有腐蚀作用,喷雾器用后要立即冲洗干净。 4、对鱼虾有毒,避免药液流入湖泊和鱼塘。施药期间应避免药液飘移,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鸟有毒,避免在受保护鸟类栖息地、保护区及其周边觅食地区使用。 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对烟叶敏感,避免飘移该作物上。8、本产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
||||||||||||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 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方法: [1]若药液溅入眼睛或皮肤,要用大量清水冲洗;若误服,请携带标签尽快送往医院对症治疗;[2]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处,堆放方式应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原则。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 |
||||||||||||
| 质量保证期: 2年 | ||||||||||||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
| 核准日期: 2010-04-26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