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074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4-21 | 有效期至: | 2030-4-20 |
| 农药名称: | 多杀·虫螨腈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4%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甘蓝 | 小菜蛾 | 20-30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虫螨腈 | chlorfenapyr | 11.5% |
| 多杀霉素 | spinosad | 2.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0748 | ||||||||
| 登记证持有人: 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多杀·虫螨腈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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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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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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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11.5%
多杀霉素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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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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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甘蓝小菜蛾幼虫1-2龄危害期始施药,一般在苗期和莲座期。 2、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用药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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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优良的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持效期长,按推荐剂量使用,对防治甘蓝小菜蛾有较好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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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施药。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皮肤暴露部位,并及时更换衣物。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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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轻度中毒症状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晕、乏力,严重者可导致呼吸和循环功能衰竭加快,血压下降,呼吸抑制等。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移至新鲜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反复使用医用炭和大量水,并立即携带标签将患者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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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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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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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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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4-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