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611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8-30 | 有效期至: | 2026-8-30 |
| 农药名称: | 苄·二氯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仁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6% | ||
| 备注: | 2023年11月10日,变更原持有人江苏凯晨化工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秧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克/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苄嘧磺隆 | bensulfuron-methyl | 4% |
| 二氯喹啉酸 | quinclorac | 32%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61118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仁信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苄·二氯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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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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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3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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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嘧磺隆4%
二氯喹啉酸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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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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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制剂在水稻秧田,水稻秧苗2.5-4叶期施药,用于防除一年生及部分多年生杂草。 2、施药田块秧板必须平整,不能有积水。 3、浸种和露芽种子对该药敏感,不能在此时用药。 4、该药剂对施药气温、田块的土质没有特殊要求。 5、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附近作物上,尤其是胡萝卜、芹菜和香菜等伞形花科蔬菜对该药敏感,以防造成药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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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二种有效成分的复配制剂,选择性强,施药时期的幅度宽。能有效防除水稻秧田一年生杂草。本品对稗草、鸭舌草、眼子菜、四叶萍及异形莎草等都有很好的防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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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水稻秧苗2.5-4叶期施药对水稻较安全,除草效果良好,并以喷雾施药效果最佳,切勿在2.5叶幼苗期以前施药,否则易造成药害。 2、施药前排干田水,施药后隔天上水,施药后7天不能排水、串水,以免降低药效。 3、应严格按规定的用药量施药,不得任意增减用药量。每季作物用药1次。 4、施药后保水期内,保持3-5厘米的浅水层,不得淹没水稻秧苗心叶。 5、施药田块不得将水排入其它作物田块,以防造成药害。 6、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施药时不得饮食、吸烟等;完毕后用肥皂和清水洗手和脸。 7、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完毕,应彻底清洗施药器械,清洗废水不要污染水源和其它作物田块。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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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不大量摄入不会出现全身中毒症状。 2、本品属低毒农药,溅入眼睛中或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仍感不适请立即就医;如遇误服,应立即饮水催吐、洗胃并携带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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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热源或水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切勿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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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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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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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6-08-30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