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WP2011019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9-7 | 有效期至: | 2026-9-7 |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 登记证持有人: | 天津市南洋兄弟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炔丙菊酯 | prallethrin | 0.8% |
| 农药登记证号: WP20110197 | ||||||||
| 登记证持有人: 天津市南洋兄弟化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电热蚊香液 | ||||||||
| 剂型: 电热蚊香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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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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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炔丙菊酯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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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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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打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将液瓶向上旋紧于液体蚊香器即可。 2、接通液体蚊香器电源(220V),指示灯亮表示加热器开始工作,使用时要保证药液瓶呈竖直状态。 3、在睡前一小时开始使用。 4、药液用完后,应及时更换新药液,先切断电源,待冷却后再取出药液品以作更换,用后请拔掉液体蚊香器的插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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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以炔丙菊酯为有效成分,对蚊具有驱杀效果,可以用于家居、酒店、办公室、商店等场所,可连续使用30个晚上(每晚8小时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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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切勿将液体蚊香倒转或倾斜使用,使用时勿覆盖液体蚊香器。 2、使用时勿触及加热环,如电源线损坏,该器具不得继续使用。 3、请保留瓶盖至药液用完为止,如长期不用,请用瓶盖密封,避免阳光直射。 4、使用时注意通风,用后请洗手。注意用电及防火安全。 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 6、本品对鱼、家蚕毒性高,请勿在蚕室内及其附近使用,勿使药液污染鱼池或水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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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眼睛接触。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症状。 急救措施:若吸入引起不适,请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并就医;若不慎接触皮肤,请用肥皂和清水冲洗;若不慎接触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若误食,无特殊解毒剂,可对症治疗。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立即携本包装送医院诊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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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存放于50℃以下阴凉、通风、干燥及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2、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其他物质混合贮存运输,远离火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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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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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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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9-0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