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6121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6-9-13 | 有效期至: | 2026-9-13 |
| 农药名称: | 噻呋酰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悬浮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青岛滨海泰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0克/升 | ||
| 备注: | 2022年10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山东省青岛润生农化有限公司。2023年11月6日,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润生农化有限公司。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水稻 | 纹枯病 | 18-24毫升/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噻呋酰胺 | thifluzamide | 240克/升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61217 | ||||||||
|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滨海泰生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噻呋酰胺 | ||||||||
| 剂型: 悬浮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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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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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呋酰胺24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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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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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抽穗前20天或发病初期施药,配药前务必充分摇匀,一般亩用量20毫升兑水30公斤后搅拌均匀常规喷雾,施药一次,重点喷施植株中下部。2.纹枯病发病严重时,适当提高亩用药量至22.5毫升兑水45公斤,或在穗期再施药一次。3.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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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预防和治疗双重功效,可防治水稻纹枯病,具有强内吸传导性,持效期较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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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配药前务必充分摇匀本品。2.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推荐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适当的防护服及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中等毒性,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体,应避免药液流入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污染水源。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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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哺乳动物试验表明可能造成眼睛刺激。2.眼睛溅入:保持眼睛张开,用水缓慢淋洗15到20分钟。就医诊治。3.误食:无需急诊治疗。如出现不适请就医。4.皮肤粘附:脱掉受污染衣物。用肥皂和大量的水冲洗皮肤15到20分钟。就医诊治。使用过的衣物再用之前要清洗干净。5.误吸:转移置空气新鲜处。6.无特定解毒药物。请医生对症治疗,就诊时请携带产品包装或标签。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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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贮存或运输时堆层不得超过规定,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导致产品泄漏。5.避免与眼睛,皮肤和衣物接触。避免吸入蒸汽或薄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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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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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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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6-09-13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