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5066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5-4-17 | 有效期至: | 2030-4-16 |
| 农药名称: | 吲丁·萘乙酸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水分散粒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瑞邦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75%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杨树 | 促进生根 | 50-75克/株 | 撒施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萘乙酸 | 1-naphthyl acetic acid | 0.025% |
| 吲哚丁酸 | 4-indol-3-ylbutyric acid | 0.05%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50661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瑞邦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吲丁·萘乙酸 | ||||||||
| 剂型: 水分散粒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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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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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 0.0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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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萘乙酸0.025%
吲哚丁酸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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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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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施药时期为银中杨移栽时,回填土后均匀撒施于杨树根部周围,随后浇水、覆土。本品最多施用次数为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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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由两种生长素类植物生长调节剂复配而成。能促进作物根原基分化,加速根系生长和发育,大大增加须根数量和长度。药剂可经由嫩表皮进入到植株体内,随营养流输导到起作用的部位,增强植物的抗逆作用,达到调节生长的效果,对株高、茎粗、侧枝、侧根等生长均有促进作用。能够显著提高银中杨的成活率,对银中杨的地上部分生长、地下部分生长均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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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属于植物生长调节剂,切勿随意提高使用浓度或降低使用浓度。 2、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施药后注意清洗,如沾染药液应及时冲洗。 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内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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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过程中如有不适,立即停止,采用急救措施,携标签送医就诊。 [1]中毒症状:药对眼、皮肤、粘膜有刺激作用,一般不会引起全身中毒。 [2]急救治疗:如误食,不要催吐,应使病人静卧勿动,请医生对症治疗。 皮肤接触:应使用肥皂和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睛:将眼睑翻开,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症状无缓解,请医生诊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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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贮存于阴凉、干燥处;远离热源和火 源。不得与食物、种子、饮料、粮食、饲料及易燃、易爆等物品同贮同运,且存放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 2、运输时必须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运输确保不损坏、不倾倒,防高温、雨淋,用专用车辆运输;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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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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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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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5-04-17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