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09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9-21 | 有效期至: | 2026-9-21 |
| 农药名称: | 吡虫啉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达市海纳贝尔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7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烟草 | 蚜虫 | 3-4克/亩 | 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吡虫啉 | imidacloprid | 7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0994 | ||||||||
| 登记证持有人: 安达市海纳贝尔化工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吡虫啉 | ||||||||
| 剂型: 可湿性粉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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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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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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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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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施药应在烟草上蚜虫发生始盛期,于烟叶正反面和新叶、嫩叶处兑水40-50升均匀喷雾,每隔7天喷一次,共喷二次。本品对瓜类、豆类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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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害虫运动神经系统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刺吸式口器害虫的防治,对烟草蚜虫刺吸式口器害虫具有良好防治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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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烟草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2次。 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 3、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4、接触本品应穿防护衣服和戴手套、防毒口罩,避免吸入药剂。工作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工作结束后用肥皂水和清水洗脸、手和裸露部分。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5、长期单一使用该药剂易产生抗性,应与其他杀虫剂交替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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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呕吐、胸闷。 1、如皮肤沾染药剂,应立即用肥皂水清洗皮肤。 2、如眼睛溅入药液,要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以上。 3、如不慎食用,立即催吐并及时携标签送医院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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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1、贮存应远离儿童并加锁,放置在阴凉、干燥、通风处。 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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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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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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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9-21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0-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