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信息 | |||||
| 登记证号: | PD2011100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1-9-22 | 有效期至: | 2026-9-22 |
| 农药名称: | 乙羧氟草醚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 备注: | |||||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阔叶杂草 | 50-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 有效成分信息 |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 乙羧氟草醚 | fluoroglycofen-ethyl | 10% |
| 农药登记证号: PD20111008 | ||||||||
| 登记证持有人: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
| 农药名称: 乙羧氟草醚 | ||||||||
| 剂型: 乳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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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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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羧氟草醚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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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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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夏大豆2-3复叶期 ,阔叶杂草2-5叶期茎叶均匀喷雾施药。 2、在光照条件下才能发挥药效,所以应该在晴天施药。 3、本品为苗后触杀型除草剂,因此不能随意加大用药量,以免产生药害。 4、正确施药。人工施药时最好选择扇形喷嘴。 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6、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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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该产品为二苯醚类大豆田苗后除草剂。它被植物吸收后使原卟啉氧化酶受抑制,生成对植物细胞具有毒性的四吡咯,积聚而发生作用。可有效防除藜、蓼、苋菜、苍耳、龙葵、马齿苋、鸭跖草、大蓟等多种阔叶杂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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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应用后部分叶片有一定程度触杀性灼伤,一般10-15天以后可以恢复,不影响后期生长和最终产量。 2、施药时应顺垄喷药,不可左右甩动施药,避免因重复施药而引起较重药害。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邻近作物田。 3、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应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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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无特效解毒剂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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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及易燃易爆物等同贮同运。避免与眼睛、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运输中确保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轻装轻卸,防高温、雨淋,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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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保证期: 2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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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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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准日期: 2011-09-22 | ||||||||
| 重新核准日期: 2021-01-07 |